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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泽西州通过《花园之州阳台太阳能法案》

新泽西州正式通过《花园之州阳台太阳能法案》(S2368),该法案允许公寓、共管公寓及多户住宅的租户和业主在阳台或露台安装小型太阳能设备。新规降低了住宅太阳能的使用门槛,助力更多居民参与清洁能源转型,同时简化了审批流程并保障租户权益。

背景速读

- 美国新泽西州通过了一项名为"花园州阳台太阳能法案"(Garden State Balcony Solar Act)的州级法律,旨在放宽公寓、共管公寓等住宅楼住户安装阳台太阳能板(通常指小型、可插电式的太阳能设备)的限制。 - 在此之前,许多共管公寓协会(HOA)或租房管理方以安全、美观或违约责任为由,禁止或严格限制住户在阳台/露台安装任何太阳能装置,即使该州有支持太阳能推广的州法。 - 该法案由州参议员 Andrew Zwicker 和州众议员 Roy Freiman 共同发起。两人均为民主党人,其主要选区(桑莫塞郡等地)有大量公寓居住人口。 - 法案的核心条款是:HOA 或房东不得无理禁止住户安装阳台太阳能系统(往往是 100-300 瓦级别的插电式微型光伏板,用于直接给手机、笔记本或小家电供电),除非存在明确的安全或结构风险。 - 这是美国首个明确赋予"公寓住户阳台太阳能权"的州法。类似"太阳能权利法"(Solar Rights Act)已在全美十多个州通过,但此前多聚焦于独栋住宅;新泽西将其延伸至多户住宅场景。 - 该法案不改变现有州电网净计量政策(Net Metering),也不涉及联邦税收补贴。它主要解决的是 HOA 层面的准入豁免,而不影响电力公司侧的交易规则。 - 新泽西在全美太阳能部署密度上排前列(仅次于加州、德州等),且是少数针对小型DIY阳台太阳能(Balcony Solar / Plug-in Solar)专门立法并提供售前准入简化流程的州。明尼苏达、加州、佛州、马萨诸塞等州随后也在观察类似立法。 - 对关注美国能源转型、建筑法规、居民能源自主权(Energy Democracy)的相关读者来说,这是一则"州级规范先行、联邦级无动作、基层消费侧破局"的典型案例。